据安徽法院网讯消息, 一男子心存侥幸,企图通过隐瞒部分无证销售香烟的犯罪事实躲避法律制裁,没想到刚被判处缓刑释放,就被发现未如实供述的罪行,将面临法律更为严厉的制裁。7月3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经营罪案件,并当庭宣判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中的缓刑部分,对漏罪部分判处被告人齐某中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200元予以追缴。
2016年年初至2018年5月份,齐某中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多次通过微信向杨某奎销售多个知名品牌香烟,非法经营数额达114210元。
今年1月9日,齐某中因非法销售香烟被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后杨某奎被公安机关抓获,供述了从齐某中处非法购买香烟的行为,而齐某中在接受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审理却耍起了小聪明,故意少交代了这部分罪行企图换取更轻的处罚。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齐某中万万没想到就在收到缓刑判决书后的第三天便被公安机关发现了上述未被法院判处的违法行为,于1月12日再次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刑事拘留,1月23日被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齐某中在缓刑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了其他尚未被判决的犯罪事实,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后数罪并罚。
法官提醒,现在通过网络平台买卖商品的行为非常普遍,但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卖商品,没有专卖行政许可的买卖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因为这类违法行为被查处,应当主动坦白、如实交代所有违法犯罪事实,不应抱有侥幸心理隐瞒罪行,否则,法律将会给予更加严厉的惩罚。